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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评选实施细则》(实设字〔2025〕9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5 点击量: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评选实施细则》经2025年4月21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25日




华中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评选实施细则

-经2025年4月21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务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实验实践教学在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实践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质量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每年评选一批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通过树立优秀教学典范、推广先进教学经验,进一步营造实验实践教学创新改革氛围,不断深化实验实践课程内容与教学模式改革。

第三条 评选组织。在分管校领导领导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本科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评选范围。参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须为已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的实验实践环节的教学内容,当学年应已实际开出,且课内实践学时不少于2学时。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应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和示范性。

第五条 评选时间。每年春季学期。

第六条 评选方式。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全校本科生投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本科生院组织综合评议,每年度评选产生不超过10个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

第七条 评选流程。

1. 院系推荐。各教学单位在符合评选范围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中推荐1个教学项目参评。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验实践教学项目实际教学运行情况和效果,结合评教情况综合考评、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所推荐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授课教师和教学团队应明确清晰、项目各教学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且无争议。

2. 形式审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本科生院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项目网评。参选项目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全校本科生以网络投票方式对参选项目进行初评。

4. 综合评定。重要参考学生网络投票初评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全校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年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名单。

第八条 评选结果发布。年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名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本科生院联合发布。

第九条 评选结果运用。

1. 示范推广。年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纳入我校实验实践教学优秀案例库,供全校教师学习借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本科生院对其中部分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组织全校观摩课。

2. 研究支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年度我最喜爱的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教学团队给予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支持,支持相关实验技术人员进一步开展实验技术与实验方法研究、实验室管理改革创新等研究工作。

第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本科生院共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