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室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实验室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3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设〔20104号)要求,实设处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材料及提交方式

1.验收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

2)研究标志性成果材料;

3)使用效益及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完成及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2.提交方式

所有待验收项目,均需于121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纸质版:由项目负责人于1210日前送交所在实验中心主任(一式二份),待单位验收通过后交一份至实设处(另一份留待专家现场验收用)。

2)电子版: 2020年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1130日至1210日,登录教学实验室管理系在线提交(在线填报手册详见附件2)http://jxsys.hust.edu.cn/customer/index/index.html),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需在线填写延期验收申请;② 往年立项延迟到2020年验收的项目,无需在线提交验收材料,但项目负责人需于1210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yangxx@hust.edu.cn

二、  验收程序

1.单位验收(1211日至1221日)

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待验收项目组织内部验收,并将验收通过项目的验收报告(一份)交至实设处。

对于2020年立项的项目,需实验中心主任和单位负责人先后登录教学实验室管理系统(http://jxsys.hust.edu.cn/customer/index/index.html)在线审核验收结果或延期验收申请(在线审核手册详见附件3),在线审核时间为1211日至1221日。

单位验收通过的项目方可进入学校验收环节。

2. 学校验收(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专家组审阅验收报告和支撑材料;

2)专家组现场验收,听取项目负责人验收汇报并操作演示,查验标志性成果和其它相关验收材料;

3)专家组讨论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验收结果分为 “通过”、“暂缓通过”两类。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专家意见整改后参与下一年度项目验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献

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215

电话:87543349-8002

邮箱:yangxx@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报告

    2.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在线填报操作手册

3.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在线审核操作手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