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第十二届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校设〔2010〕3号)精神,经个人申报、院(系、部)推荐、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成果鉴定与现场考察、校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评审,评出第十二届实验技术成果奖51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后一周(10月13日0时至19日24时)。对上述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在公示结束后及时组织校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调查与复核。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第十二届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