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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1 点击量:

关于填报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附件1),我校需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附件2)

2. 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附件3)

二、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数据填报说明》(附件4)和当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表中的所属单位名称和所属单位号请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编号》(附件5)填写,实验场所代码按照院系代码-楼栋代码-房间号填写。

三、其他

如需要本单位2020年填报的数据,请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汇总后的表1-7-1本科实验场所和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电子版发至liuli123@hust.edu.cn。

联系人:刘莉,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电话:87543349-800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11日

    • 附件【附件1-5.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