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采购人: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校国资〔2016〕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因相应的《华中科技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仍在报批中,为保证近期学校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项采购预算额在“办法”规定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货物、服务10万元,工程50万元),启用新版《华中科技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招标、非招标)》(下载地址:采购与招标中心网站-下载服务http://cgzx.hust.edu.cn), 采购与招标中心按“办法”规定执行。
二、单项采购预算额在“办法”规定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暂按原文件执行。新的文件印发后执行新的规定。
三、采购与招标中心网已上线试运行,有关通知和表格将在采购与招标中心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上同步发布,正式运行时间另行通知。采购人可分别通过学校主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cgzx.hust.edu.cn)进入,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