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设[2010]2号)要求,结合201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全部项目(提交书面延迟验收报告的除外)以及2018年、2017年立项尚未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内容
按学校批准立项的《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内容和要求,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成效。
三、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学校成立验收专家组,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程序为:验收专家组听取项目负责人验收总结报告,查验建设内容,查看相关材料,质询与交流,讨论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四、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或“暂缓通过”。
“暂缓通过”的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整改结果作为以后立项评审的依据。
五、验收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2019年版)(2份,上交1份、自留1份备查);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2份,上交1份、自留1份备查);
3. 验收总结ppt(不超过10分钟);
4.培养计划、课表、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教学材料(1份备查)。
六、其它
1.各项目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验收材料1(含电子版)和验收材料2各1份报实设处实验室管理科。如不能按要求参加本次集中验收,请项目单位在6月15日前上报“项目延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延期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参加2020年度项目验收。
2.现场验收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3.实设处联系人:江琦,电话:87543349-8001,
邮箱:jq@hust.edu.cn。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2019年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