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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30 点击量:

全校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完成申报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梳理范围:各单位需全面梳理本单位单台原值 40 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对尚未制定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设备,逐台拟定收费标准;对已获批但需调整的收费标准,同步提交调整后的方案。

2.材料填报:各单位填写《2026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附件1);确因涉密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附件2)。

3.定价原则与依据: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遵循“成本补偿、非盈利”原则,每台设备须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报告》(附件 3)中详细说明定价依据 —— 明确列出水电费、维护维修费、折旧费、耗材费、人员费等成本测算要素,同时调研校内及三家以上校外单位同类设备的收费标准,说明拟定标准高于或低于同类设备的合理原因;涉及收费标准调整的,另需详细阐述调整缘由。

4.审核流程:各单位报送的收费标准须经专家组论证(附专家论证意见)、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单位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审核汇总,报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鼓励性要求:鼓励各单位将单台原值 40 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纳入开放共享范围,同步制定并报送相应收费标准。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

2.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请各单位将附件 1、附件 2、附件 3、专家论证意见和单位决策会议纪要的纸质版汇总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电子版材料:将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材料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 jjxiao123@hust.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XX 单位 - 2026 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肖老师,联系电话:87540249-6004。

同济校区:医学院行政楼116,杜老师,联系电话:83692406-802。


附件:1. 2026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

          2. 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

          3.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报告(参考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