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设备管理工作,促进设备资源开放共享、发挥效益,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设备管理办法》(校设[2016]16号)、《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设[2016]13号)等文件,结合科技部、财政部开放共享管理要求,现开展学校大型设备管理(效益)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入账、单台(套)原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在机组及院系(中心)2023年度的大仪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考核内容
1. 对机组,主要考核设备运行使用、组织管理及服务成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2. 对院系(中心),主要考核单位共享实体平台建设、大型设备管理规范性和使用效益(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三、考核程序
1.实设处组织专家组,根据各单位2023年度大型设备使用数据、开放服务收入、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报批、开放共享服务成效等数据及相关材料,进行初评。
2. 专家组现场复核,重点是初评成绩突出及效益欠佳的单位和机组。
3. 实设处组织专家组集中评审,确定考核结果。
4. 实设处将考核结果公示,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主校区联系人:李老师,87540249-6001,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
同济校区联系人:杜老师,83692406-802,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6
附件:
1. 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指标体系(机组)
2. 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指标体系(院系/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