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仪器设备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2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基〔2020〕342号),结合科技部财政部开展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要求,以及结合《华中科技大学设备管理办法》(校设〔201616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设〔201613号),现开展全校范围内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确保填报内容符合科技部、教育部的数据标准及规范,本次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入口地址为http://share.leao.hust.edu.cn或由实设处官网(http://leao.hust.edu.cn/)首页左侧“快速导航点击“大型设备数据填报”进入。填报功能使用方法详见操作手册(附件1,包括填报和审核流程)。

二、填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仪器设备为必填对象:

120201231日前在库的仪器设备(含软件);

2、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

3、用于教学、科研工作。

三、填报内容

仪器设备在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的使用机时及管理情况,详情可登入数据填报页面查看、填写。其中,部分静态数据已从设备管理系统或上年度填报数据中导入,填报人核对即可。

四、工作安排

1、院系组织数据填报(55日前)

各有关单位设备管理员根据通知要求,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单位部署、动员仪器设备领用人(或其指定代办人)登入网上填报系统,按要求及时完成数据填报。

系统将在56日零时自动关闭填报系统。

2、院系审核数据并提交(58日前)
 
单位设备管理员网上核对本单位教职工填报的数据并导出“单位审核意见”和“填报明细”,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实设处,同时在网上完成审核提交。
 3
、实设处整理数据并上报
 
实设处审查、整理、汇总全校数据,并按科技部、教育部要求上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数据将同时用于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教育部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学校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效益)考核。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动员,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逾期未报将被视作设备闲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领用单位及领用人承担。

2、如领用人信息登记有误导致网上填报工作无法进行,需单位落实设备领用人,经单位设备管理员进入填报系统修改领用人后,再由领用人登入系统完成填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实设处:曾老师,87540249-6001;赵老师,87540224-8004

填报系统客服:刘工程师,18207147158

网上问题咨询(QQ群号):781052550,进入时请注明院系、人事编号或学号、姓名。

附件:1.数据填报操作手册

2.全校单价4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