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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9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2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全校相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设〔2010〕4号)精神,实设处拟组织开展2022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经费

立项支持的经费并入实验室保障经费下达到所在单位,由单位拨付给项目负责人。

二、关于项目研究内容

2022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研究内容应属以下内容之一:

1. 教学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

2. 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与功能扩展;

3. 实验教学网络资源开发;

4. 高水平教学实验项目开发;

5. 实验室智能化管理建设;

6. 面向全校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技术改进或创新;

7. 其他实验技术相关研究。

项目申报控制数在2项及以上的单位,应优先支持教学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与开发、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与功能扩展类项目。

三、关于项目申报与评审组织

各单位依据2022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控制数(详见附件1),组织并指导实验技术人员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2022年)(详见附件2)格式申报,并由不少于3位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内部评审,确保推荐项目具有一定质量和水平。(注:有2020年及以前未结题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或拟延期验收的2021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研究项目。)

实设处将组织学校专家组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对申报质量和水平欠缺的项目不予立项。

优先立项支持的原则是:

1. 项目能解决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和公共平台服务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或者能给现有工作带来明显改进;

2. 项目技术路线先进,方案原创度高,市面无成熟解决方案、产品,或虽有解决方案、产品,但是成本过高,或不适于实验教学;

3. 项目产出成果可检验,原则上应有相关论文发表,成果有一定推广应用前景。

四、关于项目实施与验收

各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执行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为2022年1月-12月,实设处将在研究期结束后组织集中验收,对未按期完成项目研究或完成情况不好的单位,后续年度将下调其项目申报控制数。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评定项目的“汇总表”(一份)、“申报书”(二份)报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xx@hust.edu.cn

联系人:

杨老师(电话:87543349-8002,,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

杜老师(电话:83692406-802,办公地址:同济行政楼121室)。


附件:1.2022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控制数

    2.《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2022年)

    3.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2022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控制数

序号

单 位

申报控制数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2

物理学院

1

3

化学与化工学院

4

4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4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6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3

7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4

8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

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4

10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4

1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4

12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3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

14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

15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

1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7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

18

航空航天学院

2

19

工程科学学院

1

20

管理学院

1

21

经济学院

1

22

人文学院

1

23

法学院

1

24

社会学院

1

25

公共管理学院

1

26

外国语学院

1

27

体育学院

1

28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1

29

网络与计算中心

4

3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

31

工程实训中心

4

32

软件学院

1

33

基础医学院

4

34

公共卫生学院

3

35

药学院

2

36

法医学系

1

37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1

38

护理学院

1

39

计划生育研究所

1

40

实验动物学部

3

41

分析测试中心

4

42

第一临床学院

3

43

第二临床学院

3

44

电工电子科技创新基地

2

45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

46

艺术学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