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国资办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0年度学校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2.清查范围:所有权属于华中科技大学的仪器设备资产。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1.单位对设备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检查设备资产建账是否真实、合理,存放地点是否准确,是否具体到每个房间,资产标签是否完好,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
2.单位可借助学校设备管理系统的“设备清查”功能对在库设备进行网络化清查盘点。此外,根据全校“资产一张图工程”的要求,设备管理系统中每台设备“存放地”信息需要登记为学校统一编制的标准化地址(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3.盘点完成后,如有账物不符的情况,单位需对盘盈/盘亏设备资产做出详细说明,对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形成《2020年度仪器设备清查盘点报告》(详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月4日前交至实设处;对于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情况的,需同时提交相关清单(详见附件3、4)。如果本单位盘点结果账物一致,则不需要填写盘点清单,只需提交清查盘点报告。主校区单位报送实设处设备及进口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09室)余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ukai@hust.edu.cn;同济校区单位报送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8室杜老师,电子版发至2797580353@qq.com。
三、工作要求
年度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是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清查盘点任务。国资办和实设处将适时安排专人对各单位报送数据进行检查抽查。
附件:1.设备管理系统清查盘点操作手册
2.2020年度仪器设备清查盘点报告(参考模版)
3.有账无物仪器设备清单(样表)
4.有物无账仪器设备清单(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