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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与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5 点击量:

关于收集与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我处将在六月底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请各单位组织师生清理、回收、统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并在2014620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jpzhu@hust.edu.cn。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了使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确保在收集过程中不会发生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在废弃物回收过程中,请师生务必做到如下几项:

1)废弃物的包装必须完好无泄漏;

2)不相容的化学品不得混装;

3)包装外必须注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类别(有机、无机、含重金属、剧毒等)及产生废物的实验室;

4)量大的废液须盛装在25升的HDPE方口小桶内;试剂原液、成分不明或量少的,可直接盛装在试剂瓶内,但需将密封好的试剂瓶存放在结实的纸箱内,纸箱上注明种类。

回收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可参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附件2)。对于没有上报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请相关单位自行妥善收管,留待下次处置,严禁不经处理直接丢弃。

联系人:朱菁萍 电话:87559174 邮箱:jpzhu@hust.edu.cn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统计表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65



附件下载: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统计表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