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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更有效开展服务工作,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流,我处决定启用“实验室与设备工作群”,群号253875238。今后我处发布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通知将会同步在这个群内广而告之,请各单位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有关的领导和人员(分管领导、设备管理员、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尽快加入,填写验证信息时请注明单位简写和姓名,入群后请将群名片里的昵称改成“单位简写+姓名”的模式,如“电气学院张三”,若能注明职务更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