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相关单位:
为鼓励支持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创新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升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实设处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第三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和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中期检查
1. 本次中期检查范围为:
(1)2025年第一批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中,中期检查结果为“暂缓通过”的项目;
(2)2025年第三批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中,研究周期为2年的项目。
2. 根据已签订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任务书》,凡2026年9月7日之前尚未提交报告本年度研究进展的“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微信公众号推文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不能参加2026年9月的中期检查。
3. 请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并附相应成果支撑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成果支撑材料请参考《任务书》中“成果形式”的相应材料)。
4. 各单位应设立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对本单位所有需开展中期检查的重点项目进行答辩会评。各单位专家组的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应均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采取回避原则。检查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
5. 请各单位于9月7日前将本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通过的中期检查报告等文件签字盖章后(汇总表excel文件和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的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检查报告及附件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的1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报告”)发至实设处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提交视为本次中期检查未通过。
6. 对通过院系中期检查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实设处将组织学校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2025年第一批、第三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
1. 验收范围为所有应在2026年9月之前结题但尚未结题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含面上及重点项目)。
2. 根据已签订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任务书》,凡2026年9月7日之前尚未提交报告本年度研究进展的“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微信公众号推文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不能参加2026年9月的结题验收。
3. 对于申请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并附相应成果支撑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研究成果为实物形式的,须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4. 各单位应设立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专家组,以会议评审形式对本单位所有申请验收的项目(含面上和重点项目)评审验收。各单位专家组的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应均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采取回避原则,对面上项目予以验收,对重点项目予以初验。验收和初验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
5. 请各单位于9月7日前将本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验收通过的项目验收报告等文件(汇总表excel文件和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的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项目验收报告及附件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验收报告”)发至实设处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提交视为本次未验收通过。
6. 对院系验收通过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实设处将组织专家统一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 实设处将组织专家从通过结题验收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里遴选不超过20%的研究成果突出、应用成效显著的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并予以示范推广。
三、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
1.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受理符合《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的项目申报。
2. 各单位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逾期未结题项目(含面上项目及重点项目)和新申报面上项目的总和,不超过本单位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10%(小数向上取整)。
3. 各单位推荐重点项目申报数:设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教学平台的教学单位,每单位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其余各教学单位,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数≥10的,推荐总数不超过2项;不足10人的,推荐总数不超过1项。
4. 对于奖励指标,选题在指南中任选,不占前述限额指标数;临床学院专项,选题在指南中任选,各学院限额5项(含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5. 网络与信息化技术专项,由校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组织推荐,重点项目限额2项;实验室技术安全建设专项,由实设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组织推荐,重点项目限额1项。
6. 无在研主持项目的人员,面上或重点项目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作为非负责人成员,每人参与新申请的项目不超过2项;面上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实验技术人员,重点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包含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7. 有意申报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人员,按照申报指南填报《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向所在单位申请。
8. 各单位在项目控制数内对申报项目评审推荐,推荐项目清单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9月21日前将本单位《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7)及所有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等文件(汇总表excel文件和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的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指南类别号-项目名称”)发至实设处联系人邮箱,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
9. 实设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批准后予以立项。
10. 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分开评审,未予立项的重点项目不参与面上项目评审。
四、联系人
联系人:杨方,办公地址: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电话:87543349-8002,邮箱:yang_fang@hus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