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为高水平实验教学项目,丰富实验教学案例资源,加快推动实验教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决定在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中面向全校在站博士后、在读博士研究生设立实验教学案例专项,征集建设“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案例”,作为实验教学的前瞻性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高水平前沿科研成果为依托,遴选一批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典型性、启发性的实验教学案例,建设可复用、可推广的实验教学案例库,更好推动科研反哺教学,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转化形成一批一流实验项目,增强学生对学科前沿的认知与创新实践能力。
二、征集对象
我校在站博士后、在读博士研究生(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在站/在读),每人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含申报者本人不超过5人,且须包含所申报实验教学案例适用课程的课程组负责人不少于1人(负责将实验项目案例落实到课程教学中)、本单位在岗实验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在前述课程教学中,将所申报实验教学案例应用于实验教学项目)。申报须经导师同意。
三、案例内容要求
1.来源要求
案例应源于申报者本人或所在团队已取得或正在开展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价值或应用前景。
2.教学定位
适合转化为本科生实验教学项目,能解决现有实验教学的痛点(如缺少前沿技术、交叉综合训练、探究式设计、实验设施老旧等),体现前沿性、创新性、典型性、启发性。每个案例一般按2-8个实验学时设计实验教学环节,也可设计为系列微实验模块、总学时不少于2学时。
3.材料规范
案例应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适用的课程和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鼓励提供学科前沿相关资料和已取得科研成果实景等视频资料作为辅助材料。案例和教学指导说明书具体要求应符合《实验教学案例开发与编写指南》(见附件1)。
鼓励申报者及团队围绕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已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成果,把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运用到案例开发和教学中,鼓励在开发文字案例的基础上,探索开发视频案例、虚拟仿真案例等多类型案例。
4.原创性与可行性
申报者及申报团队所有成员须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完整性负责。
案例为未用于本校常规实验教学的原创内容。申报者需提供可行性分析,确保在现有实验设施等条件资源下可安全、经济地开展教学试点。成果知识产权清晰,不侵犯他人权益。文字案例正文须通过正规查重系统与已公开发表文献比对查重,去除自引后的重复率应低于20%。
四、申报流程与项目管理
1.动员初筛:各学院积极动员在站博士后、在读博士研究生参与。有意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报名,初报《实验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2)。学院通过一定形式组织对本学院拟开发实验教学案例进行初筛。
2.案例开发:经学院初筛,相关申报者组成项目团队,按《实验教学案例开发与编写指南》要求开发实验教学案例(含完整的文字型案例、实验教学指导说明书、作者授权书等),完善《实验教学案例申报书》,报所在学院。
3.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在读博士研究生申报实验教学案例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实验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3)及各案例资料的电子版及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的PDF文件发至实设处联系人邮箱。每学院推荐不超过3项。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资助但尚未结题的案例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案例不能涉密。
4.评审立项:2026年10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各院系推荐的实验教学案例组织评审,择优立项。项目周期为2026年10月-2027年6月。予以立项的实验教学案例,申报者和所在院系提交《实验教学案例申报书》、作者授权书等纸质版原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院系、申报人按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要求签订任务书。
5.立项资助:获批立项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案例”,按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2027年下达。项目经费支出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执行。
6.教学试点:院系须结合相关课程教学计划,按申报承诺积极组织相关教师支持项目负责人开展已立项实验教学案例试点应用,在项目周期内试点人数不应少于20名本科生。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必要的耗材与助教支持。
7.案例完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应结合实验教学案例教学试点应用实际,持续修订完善案例,并探索开发视频案例、虚拟仿真案例等多类型案例。
8.项目结题:2027年6月,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完善修改并经推广试点后的完整案例材料及试点授课记录,参加项目结题验收。结题验收通过的案例将正式纳入“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案例库”。
9.知识产权: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立项的实验教学项目案例,作者享有案例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享有并有权同意第三方享有案例的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和出版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杨方
联系电话:87543349-8002
电子信箱:yang_fang@hust.edu.cn
办公地址: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215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