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改善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践教学条件,提升实验教学质量,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的若干意见》(校发[2025]6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维护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实设字〔2024〕17号)及《华中科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校财〔2025〕7号),现启动2027年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教学为本,保障基础。项目建设应紧密对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优先保障本科实验教学基本运行需求,确保老化设备及时更新,维护实验教学秩序稳定。
2. 以旧换新,绩效优先。设备更新坚持“功能相同、原位置换”原则,以淘汰老旧设备为前提,支持受益面广、使用率高、确已老化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的设备更新。
3. 分类支持,注重实效。根据实验项目类型和实施条件,分类支持综合性实验提档升级、经典实验保留传承、以及基础教学运行保障三类需求,各有侧重。
二、申报要求
1. 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每个单位限申报1个项目,拟购置设备单价不超过20万元。
2. 设备更新要求:
(1)实行“以旧换新、功能相同、原位置换”原则,仅受理教学必需且现有设备已老化待报废的更新购置申请;
(2)新购设备单价原则上不超过拟淘汰设备原值的2倍;确因教学改革需要,更新设备单价较拟淘汰设备原值增幅较大的,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拟淘汰设备须为净值为0、确已老化无法满足实验教学需求的在用教学设备。
3. 本专项支持以下两类情形(满足其一即可申报):
(1)综合性实验项目提档升级。实验项目已确定提档升级方案,新的实验教学方案已经所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实验教学与平台建设工作组)审定通过,现有设备无法支撑新教学方案实施。实验项目(或实验项目群)课内总学时不少于8学时,实验类型为综合型或设计研究型。
(2)实验教学基础运行保障。实验项目属于列入现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必修课程所含实验项目,是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因设备严重老化已无法支撑正常教学运行,急需更新。申报时须说明该实验项目的必修属性、学生覆盖面及设备老化对教学运行的具体影响。
4. 各单位应做好充分调研,结合实际教学需求,科学论证新购设备的功能规格与性能指标。在确保满足教学要求、设备性能一致的前提下,须取得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盖章版报价单,经比选后以同等技术规格下的最低报价核定预算金额,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经济性。
5. 专业课程所属实验项目的设备更新实行经费校院分担机制,校院分担比遵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维护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实设字〔2024〕17号)执行。
三、验收与绩效要求
1. 设备验收(当年):项目须于2027年8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并确保在当年投入教学使用。验收时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功能相同、原位置换”原则,并提交原设备报废或调剂证明。
2. 项目运行复审(一年后):项目验收通过后,学校将于2028年秋季学期组织运行复审,对项目更新后的实际教学运行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复审将依据项目申报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重点考察以下两个层面:
(1)基础绩效(所有项目必须达成):
设备运行状态:新购设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能完全满足既定实验项目的教学要求。
教学任务达成:更新后的实验项目已按计划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安排,并在2027-2028学年内顺利完成规定学时的教学任务,学生受益面达到预期。
教学秩序保障:设备更新有效解决了因设备老化导致的教学中断或质量下降问题,实验教学秩序恢复正常并得到改善。
(2)提升绩效(项目单位须至少选择一项作为承诺目标):
教学资源建设: 基于新设备开发新的实验项目或教学案例,并形成可共享的教学资源(如实验指导书、虚拟仿真项目、教学视频等)。
教学改革成果: 基于升级后的实验项目,总结教学改革经验,在正式期刊发表相关教学研究论文,或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
人才培养成效: 依托更新后的实验平台,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或指导学生在正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经验交流推广: 在全国性或省级实验教学研讨会、学术会议上就项目升级经验或实验教学改革成果进行报告交流。
其他标志性成果: 项目单位认为可以体现项目成效的其他实质性成果(须在申报书中明确说明具体内容和预期目标)。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申报书(2027)(附件1)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拟购置及拟淘汰设备清单(2027)(附件2)
3.拟购置设备的三家供应商的盖章版报价单原件
4.按2024版编制并已经院系教指委(或校实验教学与平台建设工作组)审定通过的课程大纲
5.已经院系教指委(或校实验教学与平台建设工作组)审定通过的实验项目教学方案
五、申报程序与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保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支出预算编制科学性;
2.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excel电子档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各一份)发送至实设处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人
杨方,电话:87543349-8002,邮箱:yang_fang@hust.edu.cn,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A215。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申报书(2027)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拟购置及拟淘汰设备清单(2027)
3.华中科技大学课程大纲模板(2024版)
4.实验项目教学方案模板(2024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