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实验室物防技防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学校“健康、安全、环保”的实验环境,根据“实验室技术安全保障条件五年规划”、《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校设〔2019〕3号)、《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实设字〔2017〕4号)、《华中科技大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6-2028年实验室技术安全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或政府部门、学校相关制度要求;
2. 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建设要求和阶段发展目标;
3.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充分;
4. 项目预算编制合理,配套资金落实,依据充分;
5. 项目实施方案具体,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
二、申报范围
涉及实验室技术安全的维修和购置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实验室通排风及尾气处理;
2. 集中供气系统建设及改造;
3. 实验室废液、废水收集与净化处理;
4. 实验室危险物品、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及改造;
5. 实验室监控、门禁系统建设及改造;
6. 实验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及用具等;
7. 其它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内容。
房屋修缮、公共区域消防设施添置更新以及水电改造等,均不作为本项目建设内容。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见附件)应于2025年2月28日下班前报实设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 申报项目应以学院为基本单位,涉及共建的项目可联合申报;
3. 单位内部决策会议(包括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等)审议并同意项目申报内容及提供配套经费支持,主要负责人对设计方案签字确认;
4. 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建设相关实验室承担的本科生教学培养计划或其他佐证材料,由此确定项目配套比例;
5. 项目预算的支撑材料应包含至少三家不同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或工程报价明细清单,其中工程类项目申报还需提供详细施工计划。
四、成本分担
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承担两个及以上学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公共教学实验室安全建设费用全部由学校负担;院系独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建设费用,学校承担80%,院系承担20%;科研用实验室安全建设费用原则上由院系自行承担。
五、工作流程
1. 院系提交申报材料;
2. 实设处组织项目答辩、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经专项工作小组论证,报学校审批;
4. 教育部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纳入2026-2028年建设项目库;
5. 学校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分批出库实施。
六、注意事项
1.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实验室技术安全保障条件建设项目采取集中申报方式,一年一次;
2. 项目包含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完成前置论证,并提交相关论证材料;
3. 涉及实验室废水收集与净化、实验室通排风及尾气处理等内容的建设项目,需提交专业机构检测报告;
4. 项目立项后,建设内容不得变更。
七、联系人
吴敬,电话:87559174-804,邮箱:leao_labsafe@hust.edu.cn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