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对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分管实验室与设备工作的校领导 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人事处、校长办公室、基建管理处、财务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学技术发展院、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医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署办公,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