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及相关直属附属单位: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校领导对教学科研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批示要求,现对我校教学科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明确责任 提高认识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的要求,各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树立安全无小事,安全是底线,安全必须天天抓月月抓,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确保安全责任范围内的所有场所、人员、设施、活动等安全有序,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下大功夫狠功夫全面检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抓住重点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1. 落实“五个一口清”
要严格做到隐患类别一口清、隐患场所一口清、隐患责任人一口清、隐患防范整改办法一口清、隐患整改完成时间一口清。
2.做好安全生产软硬件支撑条件建设
学习和落实教学科研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要求,及时配足配齐安全防范软硬件设施。
3.加强预防,防患未然
各单位要加强平时安全自查工作,各场所安全责任人每日有检查、分管领导每月有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开展安全知识测试、安全防范演练,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与管理能力。
三、健全机制 实现安全管理上水平可持续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到人。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五个有”——有依据、有流程、有责任人、有记录、有成效。
请各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及相关直属附属单位按照以上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总结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报教学科研安全生产办公室。
联系人:朱菁萍 电话:87559174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7室
教学科研安全生产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