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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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和特种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9 点击量:

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和特种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国家管制类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工作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近期拟组织开展全校管制类化学品与特种设备全面清查工作,彻底查清我校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种类、分布、存量及使用状况,现将有关清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一)国家管制类化学品

各单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麻醉和精神类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属国家管制类化学品。请各单位参照《国家管制类化学品目录》(附件1),组织开展本单位管制类化学品的全面清查工作,并据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管制类化学品清查登记表》(附件2)。

(二)特种设备

各单位使用的锅炉(含蒸发器)、压力容器(如气瓶、灭菌锅、储气罐、储液罐、反应釜)、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如电葫芦、行车)、场(厂)内车辆(如铲车、叉车)等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请各单位参照《特种设备目录》(附件3),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现有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并据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特种设备清查登记表》(附件4)。

二、清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到清查内容全覆盖、存放及使用场所全覆盖,并于122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查登记表”纸质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fzhili@hust.edu.cn

联系人:冯志力 电话:87559174-802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A-21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129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管制类化学品目录.docx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管制类化学品清查登记表.docx
附件3:特种设备目录(质检总局2014第114号).doc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特种设备清查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