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本科教学实验室管理水平与实验教学质量,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校设[2010]1号),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院(系)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提交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信息表(2016年)(附件1)和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考核自查表(2016年)(附件2)。
2.本次考核工作将采取院(系)自查、专家现场抽查、集中评分等形式进行。专家将根据院(系)提交的信息表和自查表等材料结合现场抽查情况综合评分,根据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3.本次考核数据统计区间为2016年1-12月。
4.附件1和附件2于2017年1月5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5.现场抽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江琦;电话:87543349;邮箱:jq@mail.hust.edu.cn.
附件:
附件1: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信息表(2016年)
附件2: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考评自查表(2016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