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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年车辆和大型仪器设备新增或报废计划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30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2016630日,财务处转发《教育部关于编制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670号)和有关新表格给我处。根据该通知要求,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车辆以及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分资金来源、不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需填报2017年新增和报废计划,未填报的2017年度将无法报废或购置。

具体填报说明请见附件1。所需填报的最新表格见附件25(以此补充通知格式为准),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于201671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邮件发送至sbglk@hust.edu.cn,确认无相关计划的也请邮件告知。主校区联系人:邵燮,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电话:87540224-805;同济医学院校区联系人:杜涛,办公地址: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6,电话:83692406-802

逾期未报送的单位视为无相关计划。

附件:1. 2017年车辆及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或新增计划填报说明

2. 2017年拟新增大型仪器设备明细表

3. 2017年拟报废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4. 2017年拟新购车辆清单

5. 2017年拟报废车辆清单

(附件下载请见底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630



附件下载:
附件1 2017年车辆及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或新增计划填报说明.doc
附件2 2017年拟新增大型仪器设备明细表.xls
附件3 2017年拟报废大型仪器设备清单.xls
附件4 2017年拟新增车辆清单.xls
附件5 2017年拟报废车辆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