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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4-04-08 16:49:09     阅读次数:
 
 

全校各院、系(中心):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有关精神,以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设〔2016〕13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校财〔2021〕7号)等有关规定,现启动新一轮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梳理本单位领用的单台套原值在40万元及以上且尚未制定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逐台拟定收费标准,并填写《单位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1)。确因涉密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提供开放服务的,领用人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附件2),经专家组核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实设处。因涉密无法公开接受专家组核实的,由科研主管部门出具涉密证明。

学校鼓励单台套原值4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并照此制定收费标准。

  2.此前已获批的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请提交新的收费标准报批,并注明是调增、调减或补充。

  3. 单位报送的收费标准须经单位内专家论证、公示征求意见、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实设处,实设处汇总后报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完成上述工作,4月23日前将附件1及附件2纸质材料交至实设处电子档请同时发至邮箱1993010167@hust.edu.cn)。

三、联系人

主校区:郑建武,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电话:87540249-6003,QQ:1019476229;

同济医学院校区:杜涛,办公地址: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6,电话:83692406-802,QQ:2797580353。


附件:1. 2024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

    2. 华中科技大学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