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处发布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指南或通知;
2.建设单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3.设备处形式审查;
4.校专家组评审;
5.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6.校领导审批,学校发文公布
7.建设单位签订《任务书》并组织实施;
8.设备处按《任务书》内容审批请款、报账及实施跟踪管理;
9.设备处组织项目计划变更审核及报批;
10.建设单位提出结题验收申请,设备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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