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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与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5-03-02 08:37:06     阅读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我处将在3月中旬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工作,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清理、回收与统计,并于201539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统一收集处置时间另行通知。

为使收集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确保在收集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害或环境污染,在回收过程中,请各单位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废弃物的包装必须完好无泄漏;

2)不相容的化学品不得混装;

3)包装上必须注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类别(有机、含卤有机、无机、含重金属、剧毒、固体等)及产生废弃物的实验室;

4)量大的废液须盛装在25HDPE材质的小口方桶内;试剂原液、成分不明或量少的废液,可直接盛装在试剂瓶内,但须密封好后存放在结实加固的纸箱内,并在纸箱上注明种类。

回收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可参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设字[2014] 14)》(附件2)。对于本次没有上报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请相关单位自行妥善收管,留待下次处置,严禁不经处理直接丢弃。

联系人: 刘莉 电话:87559174-804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A21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32



附件下载:
附件1: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统计表.doc
附件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设字[2014] 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