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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大额仪器设备采购程序的通知
 
发布:综合办公室     时间:2012-11-20 15:44:19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商业信用,保证大额仪器设备在采购过程中能及时履行合同中有关经费支付的条款,避免因经费问题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现就大额仪器设备的采购程序作如下规范:

一、本规定中大额仪器设备系指单台(套)价值100万及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凡申购大额仪器设备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认真填写《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

2、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专家论证同意后,论证报告由申请人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4、申请人详细填写《设备购置费预留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设备处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设备购置费预留手续。

5、申请人将财务处盖章确认的《设备购置费预留单》黏贴在论证报告中指定位置,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校领导审批,经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入招标采购环节。

三、本规定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实行。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