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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 天津市某公司放射源丢失事故

来源: 发布:2021-09-2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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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过程:

2014年5月7日,天津市某公司在中石化南京生产基地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捡拾放射源的王某被初诊为急性轻度放射病。该事故被定义为重大责任事故,事后4名相关管理人员分别被判处5到10年徒刑。


事故原因:

工作人员在放射源操作和保管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放射源铱-192丢失。


安全警示:

放射源管理、使用规范:

1)放射性物质的购买、使用和废弃都必须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防护知识培训、职业健康体检及个人剂量检测登记。

3)存储放射源与同位素的场所要双锁,配备监控和监测仪器。

4)放射性废弃物不得和其他实验室废弃物混合,并由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