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校辐射安全管理细则,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须参加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
2015年我校曾举办过一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该批次培训合格证有效期即将届满,同时考虑从事辐射操作的学生群体更新的需求,经研究协商,定于2019年3月17-18日邀请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培训机构在我校举办新的一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复训)班(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使用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包括教师、聘用人员和在校学生;
2. 使用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单位或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
二、培训内容
核安全文化、法律法规新篇、案例分析。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地点:西五楼219
上课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30
四、有关要求
1. 请尚未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或合格证到期需复训的辐射工作人员、单位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以及即将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人员参加此次辐射安全防护培训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
2. 请各单位统计参加此次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复训)班的人员信息,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本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2)电子版发至fzhili@hust.edu.cn,附件2纸质版和培训人员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注单位名称及姓名)送交实设处。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87559174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7
附件:1. 关于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2019年湖北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的通知
2. 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复训)班报名回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