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近日,我校收到《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经研究决定,学校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自查范围与自查重点
各单位在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重点自查“通知”规定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二、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2),组织开展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自查工作,并于9月27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及附表(附件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朱菁萍;电话:87559174。
附件:1.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
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3.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