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近日,我校收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5]149号)。12月17日,教育部拟委派专家组来我校开展检查工作。
为迎接此次检查,请各类科研平台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凡我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均属于本次自查范围。
二、自查内容
在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重点自查“通知”规定的“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六个方面的内容。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的自查工作,抓紧落实和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点和隐患,积极迎接教育部专项检查组的检查。
联系人:朱菁萍;电话:8755917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
2015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