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设〔201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2015年立项及以前未能按时结题验收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成立验收专家组集中验收。验收程序为:
1. 项目单位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2. 专家组实地考察;
3. 专家组讨论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二、验收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验收表》;
2. 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复印件、施工图、项目变更单等材料。
三、项目验收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二类,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后复评,复评仍未通过的项目,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其它
1. 因故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前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延期申请,经实设处批准后方可延期(限延期一次)。对逾期一年后既无延期说明,又未能正常结题验收的项目,其项目经费予以冻结。
2. 验收材料一份,纸质材料请于11月6日前报实设处。
3.《验收表》详见附件。
4. 验收时间初定11上旬,具体安排电话通知。
5. 联系人:冯志力;电话:87559174-802;邮箱:fzhili@hus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下载:
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验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