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下称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和校领导批示,现对我校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管控危险化学品的购置申请及使用台账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台账管理、特殊生物物品(转基因动植物等)的台账管理、特种设备的台账管理及定期检验;
(二)负责本单位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统计上报及处置组织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特殊岗位(辐射、生物等)人员管理和实验室场所安全资质管理;
(四)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宣传、涉及实验室安全人员培训,组织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设施的维护保养;
(五)负责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编制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年度报告;
(六)负责联系实设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落实其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一)坚持按需设岗、专兼结合的原则;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涉及实验室安全(生物、化学、辐射和特种设备)的种类、规模(实验室类别与数量、分布和师生人数等)以及安全隐患等情况,安排一至多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要求
(一)熟悉本单位实验室情况,具有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域的相关学科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踏实细致,积极主动;
(三)有一定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工具软件和信息化办公系统。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考核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工作将实行所在单位和实设处双重考核。实设处将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对院系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隐患发现与整改、日常检查记录、安全设施使用等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到个人和所在单位。对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名单,并填报“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信息表”(附件),于2015年6月26日前将附件纸质版报送实设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pzhu@hust.edu.cn。
联系人:朱菁萍,电话:027-87559174,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7
附件: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信息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
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