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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辐射安全与危险废弃物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2 点击量:

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辐射安全与危险废弃物

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2015310日,洪山区环境保护局来我校进行辐危安全检查,对学校辐射安全与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产废记录管理;设置危险废弃物集中固定存放点,分类存放危险废弃物;履行危险废弃物存放点相关环保手续、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等。

2.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应制定并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放射源进出台账和使用记录、放射源存放地点安防措施管理;加强射线装置台账和使用维护记录管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履行辐射工作场所环保手续、完善辐射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措施与应急措施等。

为规范辐射安全与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开展全校实验室辐射安全与危险废弃物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进行自查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前不得开展相关工作。

辐射安全与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自查、整改、验收等事项的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于2015320日前将报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朱菁萍 电话:87559174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17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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