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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和第三批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4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和第三批立项工作的通知

 

全校相关单位:

为鼓励支持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创新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升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实设处组织开展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和第三批立项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中期检查

1. 2025年第一批和第二批立项、研究周期为二年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均应在2025年9月参加中期检查。各项目中期检查的依据是:项目指南、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

2. 根据已签订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任务书》,凡2025年9月之前尚未在“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微信公众号报告2025年研究进展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不能参加2025年9月的中期检查。项目将予延期。

3. 请申请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一),并附相应支撑材料(按《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任务书》“第一阶段”所列成果形式),提交给所在单位。

4. 各单位应设立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采取回避原则),对本单位所有需开展中期检查的重点项目进行检查。

5. 请各单位于9月9日前将本单位《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等纸质版文件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实设处联系人邮箱。

6. 对通过院系中期检查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实设处将组织学校专家组以会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项目验收

1. 验收范围为所有应在2025年9月之前结题但尚未结题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含面上及重点项目)。

2. 根据已签订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任务书》,凡2025年9月之前尚未在“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微信公众号报告2025年研究进展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不能参加2025年9月的结题验收。项目将予延期。

3. 对于申请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三),并根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任务书》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给所在单位。研究成果为实物形式的,须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办理资产建账手续。

4. 各单位应以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形式对本单位所有申请验收的项目(含面上和重点项目)评审验收(面上项目)或初验(重点项目)。验收和初验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请各单位于9月9日前将本单位《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报告》等纸质版文件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6. 对院系初验通过的实验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实设处将组织学校专家组以会评方式组织验收,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25年第三批项目立项

1. 受理符合《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第三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指南》(附件四)的项目申报,其中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 各单位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逾期未结题项目(含面上项目及重点项目)和新申报面上项目的总和,不超过本单位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15%(小数向上取整)。各单位推荐重点项目申报数:设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教学平台的教学单位,每单位推荐总数不超过5项;其余各教学单位,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数≥15的,推荐总数不超过4项;不足15人的,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

3. 对于定向委托项目奖励项目,选题在指南中任选,不占前述限额指标数,定向单列评选;临床学院专项,选题在指南中任选,各学院限额5项(含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4. 网络与信息化技术专项,由校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组织推荐,重点项目限额3项;实验室技术安全建设专项、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项目等重点项目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5. 无在研主持项目的人员,每人限申报主持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面上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实验技术人员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直接从事实验技术、实验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且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重点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包含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6. 有意申报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按照申报指南填报《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五)向所在单位申请。

7. 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单位项目控制数推荐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推荐项目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日。

8. 请各单位9月16日前将本单位《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第三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六)及所有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的纸质版文件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

9. 实设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未予立项的重点项目不参与面上项目评审。

 

四、联系人

联系人:何丹,办公地址: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电话:87543349-8003,邮箱:danneyhe@hust.edu.cn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汇总表

3.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报告

4.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第三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指南

5.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6.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第三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