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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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6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12022年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中心:

为加强教学实验室管理,促进一流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校设〔2010〕1号),实设处拟开展2021~2022年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区间: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

2.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3.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主要结合平时工作完成,仅需各教学单位提交《教学实验室工作总结》(参考模版详见附件2)和五年发展规划(参考模版详见附件3)。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五年发展规划纸质版交至实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xx@hust.edu.cn。

4.联系人

主校区:杨老师(电话:87543349-8002,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

医学院校区:杜老师(电话:83692406-802,办公地址:同济行政楼118室)。  


附件:1.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教学实验室工作总结(参考模版)

3.教学实验室五年发展规划(参考模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