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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校级集中论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8 点击量:

全校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统筹配置,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管理办法》(校设〔20221号),现启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校级集中论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凡是在2023年度拟购置或自制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或利用同一项目经费拟购置同品目单价10万元及以上批量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均需纳入本次校级集中论证。

2、各二级单位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落实资金来源,且优先考虑开放共享实体平台需要。

3、通过本次论证的拟购大型仪器设备,实设处将统一编入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计划,单位无需再次填报。

4、各二级单位于2022525日前,提交签章版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4)至实设处。主校区单位报送实设处设备及进口管理科郑老师,电子版发至1993010167@hust.edu.cn;同济校区单位报送同济医学院杜老师,电子版发至 2797580353@qq.com

 

联系人:郑老师,87540224-8003(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

杜老师,83692406-802(同济校区行政楼121室)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校级论证申报书

2、单位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

3、单价2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4、自制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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