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统筹配置,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管理办法》(校设〔2022〕1号),现启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校级集中论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凡是在2023年度拟购置或自制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或利用同一项目经费拟购置同品目单价10万元及以上批量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均需纳入本次校级集中论证。
2、各二级单位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落实资金来源,且优先考虑开放共享实体平台需要。
3、通过本次论证的拟购大型仪器设备,实设处将统一编入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计划,单位无需再次填报。
4、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前,提交签章版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4)至实设处。主校区单位报送实设处设备及进口管理科郑老师,电子版发至1993010167@hust.edu.cn;同济校区单位报送同济医学院杜老师,电子版发至 2797580353@qq.com。
联系人:郑老师,87540224-8003(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09)
杜老师,83692406-802(同济校区行政楼121室)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校级论证申报书
2、单位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
3、单价2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4、自制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