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大型设备管理(效益)年度考核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设备管理、促进设备资源开放共享,结合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国科发基〔2020〕342号)、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国科办基〔2021〕63号)的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华中科技大学设备管理办法》(校设〔2016〕16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设〔2016〕13号),现开展学校大型设备管理(效益)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库、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入账不足半年的除外)所在机组及院系(中心)2020年度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考核内容
1. 对机组,主要考核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规范性(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率不超过全部考核机组的5%)。
2. 对院系(中心),主要考核单位共享实体平台建设、大型设备管理规范性和使用效益(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率不超过20%)。
对纳入考核范围内大型设备机组及所在院系(中心)分别进行评定。
三、考核程序
1. 实设处组织专家组,根据各单位本学期填报的2020年度大型设备使用数据、财务处提供的2020年度开放服务收入、实设处已报批的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及相关材料,进行考评。
2. 专家组对考评成绩突出和效益欠佳的单位、机组进行现场复核。
3. 实设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考核结果。
4. 实设处将考核结果公示,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主校区,曾老师(87540249-6001);同济医学院校区,杜老师(83692406-802)。
附件:
1. 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指标体系(机组)
2. 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指标体系(院系/中心)
3. 考核院系(中心)名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