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院系(中心):
为加强并规范大型设备管理工作,促进设备资源开放共享、发挥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华中科技大学设备管理办法》(校设〔2016〕16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设〔2016〕13号),现开展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在库、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入账不足半年的除外)所在机组及院系(中心)2019年度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考核内容
1. 对院系(中心),主要考核单位共享实体平台建设、大型设备管理规范性和使用效益(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率不超过20%)。
2. 对机组,主要考核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规范性(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基于上学期各院系(中心)报送的2019年度大型设备使用数据评分,并对得分位居前列的机组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率不超过全部考核机组的5%)。
对纳入考核范围内大型设备所在院系(中心)及机组分别评定成绩。
三、考核程序
1. 实设处组织专家组根据各单位2020年上学期从“大仪共享平台”填报的2019年度大型设备使用数据,以及财务处提供的2019年度开放服务收入、实设处已报批的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及相关材料进行考评。
2. 专家对考评成绩突出和效益欠佳的单位、机组进行现场复核。实设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考核结果。
3. 实设处将考核结果公示,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主校区,曾老师(87540249-6001);同济医学院校区,杜老师(83692406-802)。
附件:
1. 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指标体系(院系/中心)
2. 大型设备管理(效益)考核指标体系(机组)
3. 本次考核院系(中心)名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