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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度大型设备资产购置、报废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4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每年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学校今年需上报2021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其中包括大型设备。现启动大型设备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各单位编制、提交的材料包括:⑴《2021年度拟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附件1);⑵《2021年拟报废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清单》(附件2)。填表说明详见附件3。

2.为充分收集计划,不遗不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特别是各院系要通知到下属各实验室(或科研团队、课题组)的专家学者(含引进人才)。凡是可能于2021年购置的上述大型设备,均应填报相关计划。

3.为避免院系重复劳动,凡在今年上半年实设处组织的大仪集中申购论证中,已申报且通过论证的单价50万元及以上且此前申购人未填报教育部新增资产计划的拟购大仪,实设处将利用院系提交的论证材料统一编报计划,院系无需再次填报。但于集中论证设备之外又有2021年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大仪购置计划的院系,则需补报。

4.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6日前,将上述各项计划表格纸质版(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汇总表发送至zengxiaofan@hust.edu.cn。逾期未交的单位将视为无相关计划,未列入计划的设备在2021年原则上不得采购。

5.自2020年开始,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校办发〔2019〕22号),学校提前一年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由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提出具体更新计划,报总务长办公室汇总,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年度公务用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主校区受理人:曾老师,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电话:87540224-8004;同济校区受理人:杜老师,办公地址: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6,电话:83692406-802。


附件:1.《2021年度拟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

   2.《2021年拟报废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清单》

   3.填表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