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校设〔2017〕1号)有关规定,各单位需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前统筹谋划,于4月30日以前编制本单位2018年度“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充分收集计划,不遗不漏,请各单位务必通知下属各实验室(或科研团队、课题组)按时填报。
另外,按往年要求,还需填报2018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计划表(附件2),以及2018年度新增车辆计划表(附件3)和报废车辆计划表(附件4)。
请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将上述计划表收集汇总,纸质版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递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汇总版发送至sbglk@hust.edu.cn。逾期未交的单位将视为无相关计划。
主校区受理人:邵燮,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电话:87540224-805;同济医学院校区受理人:杜涛,办公地址: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6,电话:83692406-80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