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设备资产
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实施细则》(http://leao.hust.edu.cn/info/1043/4942.htm)和国资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全校设备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年度清查盘点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各单位须按照上述《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及时对本单位使用和保管的设备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形成2023年度单位设备资产清查盘点报告(见附件1),若有账物不符的,还需提交相关报表(见附件2、3),逐台查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须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上述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交至实设处。主校区单位请交至实设处设备及进口管理科余老师(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09室),电子版发至yukai@hust.edu.cn;同济校区单位请交至实设处同济办杜老师(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8室),电子版发至2797580353@qq.com。
联系人:余老师,87540224-8001;杜老师,83692406-802
附件:1.2023年度单位设备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模版)
2.有账无物设备报表(模板)
3.有物无账设备报表(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