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中心:
为加强教学实验室管理,促进一流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校设〔2010〕1号),实设处拟开展2021~2022年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区间: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
2.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3.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主要结合平时工作完成,仅需各教学单位提交《教学实验室工作总结》(参考模版详见附件2)和五年发展规划(参考模版详见附件3)。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五年发展规划纸质版交至实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xx@hust.edu.cn。
4.联系人
主校区:杨老师(电话:87543349-8002,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
医学院校区:杜老师(电话:83692406-802,办公地址:同济行政楼118室)。
附件:1.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教学实验室工作总结(参考模版)
3.教学实验室五年发展规划(参考模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