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全部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04 点击量:


 

全校相关单位:

为鼓励支持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创新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升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设〔20104号)精神,实设处现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研究内容

针对实验教学、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验室安全、公共技术服务等领域的技术问题或管理问题进行创新性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应具有独创性,预期成果能解决目前急需的问题或为未来做技术储备。

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详见《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其中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宁缺毋滥,一经立项适当加大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或直接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在申报项目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2.有应验收结题而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3.已获得其他校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研究内容,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次申请实验技术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4.各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数量不超过项目控制数(详见附件2),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作为参与人员申报项目总数限2项。

三、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报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提交各单位;

2.单位初评。各单位依据申报控制数,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筛选,于1010日前将《2023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附件4)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送交实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xx@hust.edu.cn,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

3.学校复评。实设处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研究内容不在《指南》范围内、不符合申报要求或申报书内容含糊不清的项目不予立项,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批准后立项。

四、联系人

主校区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15室,电话:87543349-8002

同济医学院校区联系人:杜老师,办公地址:同济行政楼118室,电话:83692406-802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2023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控制数

3.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2023年)

4. 2023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