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号)(附件1),我校需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经校领导批准,按照以往年度填报方式进行相关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表1-7-1本科实验场所(附件2)
2、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附件3)
二、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数据填报指南》(附件4)和当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指南的要求如实认真填写。表中的所属单位号按照《校内单位号》(附件5)填写,实验场所代码按照院系代码-楼栋代码(或名称)-房间号填写。
三、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汇总后的表1-7-1本科实验场所和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电子版发至liuli123@hust.edu.cn。
联系人:刘莉,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电话:87543349-800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