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答辩评审安排的通知
各项目申报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12月9日(周一)对申报202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的32个项目组织集中答辩和评审,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答辩安排
时间:2019年12月9日(周一)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A225会议室
要求:各申报单位作PPT汇报,时间不超过7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
PPT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① 项目内容及立项理由 ;
② 经费概算(列表说明);
③ 条件保障(场地安排和自筹经费情况)。
二、评审原则
1.下列类型项目在评审时优先支持:
① 院系有配套经费支持仪器设备购置,且额度达到立项经费的10%及以上;
② 多院系联合申报;
③ 有相关自制仪器研发内容;
④ 项目的申报、执行、运行均由院系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管理。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新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① 2017、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
② 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未执行或部分未执行;
③ 连续三年教学实验室年度考核结果排名靠后;
特此通知,请各申报单位做好准备。
实设处联系人:江琦,电话:87543349-800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5日
附件:2020年教学实验室条件建设项目答辩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