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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31 点击量:

全校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 号),就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同时,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校领导重要指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即全面梳理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宣传教育不充分、工作保障体系不健全等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没有安全保障条件或安全保障条件不达标的实验室,不得开展教学科研相关实验活动,不得承担相关项目,不得以教学科研等名义降低安全标准和安全要求。对于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要求、安全隐患多且长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该停止实验的要立即停止,该关门的要立即关门。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梳理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防范措施、安全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