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度大型设备或车辆资产购置及报废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国资〔2018〕2号)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校设〔2017〕1号)有关规定,各单位需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前编制本单位2019年度“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详见附件1),2019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计划表(附件2),以及2019年度新增车辆计划表(附件3)和报废车辆计划表(附件4)。
为充分收集计划,不遗不漏,请各单位按时填报,特别是各院系要通知到下属各实验室(或科研团队、课题组)的专家学者。为避免2019年必需的设备购置遇阻而影响工作,建议新增设备计划填报宁多勿漏,只要是有实际需求的设备,无论经费是否落实,均应填报计划。
填报完成后,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将上述计划表收集汇总,纸质版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7月10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汇总表发送至sbglk@hust.edu.cn。逾期未交的单位将视为无相关计划,未列入计划的设备及车辆在2019年不得采购或报废。
主校区受理人:唐颖,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电话:87540224-8001;同济校区受理人:杜涛,办公地址: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6,电话:83692406-80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