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国资办印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仪器设备年度清查盘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清查范围
所有截至2017年12月31日,设备管理系统中在库的仪器设备。各单位设备管理员登录设备管理系统,进入“单位业务——设备清查”中查询本单位的需盘点仪器设备清单。
2、 清查办法
已经在设备管理系统数据库实现全部仪器设备实名制(即每台设备均已与领用人工作证号实现关联)的单位,可以利用设备管理系统完成网络化清查盘点,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尚未完全落实设备实名制的单位,设备管理员可登录设备管理系统落实每台设备的领用人,实现全部设备实名制后,再利用设备管理系统完成网络化清查盘点,也可以直接从“单位业务——设备清查”导出需盘点设备清单,组织专班进行人工盘点和汇总。
3、 工作要求
各单位对照需盘点设备清单,核对资产卡和实物,保证账、卡、物相符,检查设备标签是否完好(标签缺失的应及时补打粘贴)。于2018年1月15日下班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仪器设备清查盘点报告(模版详见附件2),存在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情况的,需附上清单(样表详见附件3、4),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bglk@hust.edu.cn。
仪器设备清查盘点工作是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的年度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清查盘点工作任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期将安排专人对使用单位确认账物相符的设备进行抽查。
附件:1.网络化设备清查盘点操作手册
2.2017年度仪器设备清查盘点报告(参考模版)
3.有账无物仪器设备清单(样表)
4.有物无账仪器设备清单(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