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设〔2010〕2号)《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校设〔2015〕15号)精神,并结合2016年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对2016年立项及以前未能按时结题验收的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填报《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验收表》。
学校成立验收专家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程序为:现场查验建设内容,查看相关材料,质询与交流,验收专家组讨论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二、验收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验收表》;
2、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复印件、施工图、项目变更单等材料。
三、验收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或“暂缓通过”。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后复评,复评仍未通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其它
1、各项目建设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验收材料1(电子版)发至jpzhu@hust.edu.cn,验收材料1和2(纸质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如不能按要求参加本次集中验收,请项目单位在12月6日前上报“项目延迟验收报告”,说明延期理由、验收时间。
2、《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验收表》详见附件。
3、验收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4、联系人:朱菁萍;电话:87559174-801。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验收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验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