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校设[2010]3号)的精神,经研究并报校领导批准,学校将开展校第十届实验技术成果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实验技术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凡我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及直接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实验技术成果,均可申报。
二、 申报范围
实验技术成果应属下列内容之一,并直接在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及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应用一年以上且效益显著:
1. 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与开发;
2. 仪器设备的改造、功能扩展与开发;
3. 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及综合性实验项目的开发;
4. 实验室管理系统及信息化资源的开发;
5. 公共服务平台硬件、软件开发;
6. 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显著效益及鲜明特色的管理成果;
7. 其他能体现实验技术内涵的研究成果。
三、 申报要求
(一)本届实验技术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奖项,实行院(系)、教学单位限额推荐的办法,个人限申报1项,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4项。
(二)申报一等奖以上的实验技术成果需进行成果鉴定,成果鉴定由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实设处组织统一鉴定。
(三)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实验技术成果申报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并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规定,做好申报组织和初评推荐工作。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书(一式2份);
2.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报告(1份,申报一等以上奖项提交);
3.研究报告(含设计图纸及程序清单);
4.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其中申报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必须有正式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
5.应用效益与效果证明材料;
6.实物图片;
7.固定资产建账证明材料(硬件成果);
8. 单位推荐申报实验技术成果汇总表(公章)。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实设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设备处网页“通知通告”及“文档下载”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实设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7543349;联系人:江琦;邮箱:jq@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申报书
2.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报告
3.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推荐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
2015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申报书.doc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报告.doc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推荐申报汇总表.doc